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百万遗产赠水果摊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百万遗产赠水果摊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刘华强买瓜原文?
1、刘华强开口询问:哥们儿,这瓜多少钱一斤呐?
2、水果摊主:两块钱一斤。
3、刘华强微微一笑:这瓜皮子是金子做的,还是瓜粒子是金子做的?
4、水果摊主:你瞧瞧这现在哪有瓜呀?这都是大棚的瓜,你嫌贵我还嫌贵呢。
5、刘华强:给我挑一个。
6、刘华强:这瓜保熟吗?
7、水果摊主:我开水果摊儿的,能卖给你生瓜蛋子啊?
8、刘华强:我问你这瓜保熟吗?
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独居老人遗产谁说了算?
300万房产对社会底层民众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老人拥有这笔房产的所有权,「我的房产我做主」,不可否认老人有处置个人财产的权利。
但是该老人已达88岁高龄,个人的认知能力己大为逊色;据说住院期间还查出了阿尔茨海默病,即老年痴呆症。
上海某公证处有没有对老年的实际健康情况,进行过必要的医学鉴定?传说进行了多次口头交流,感觉老人的表达还算是清晰的;这种凭感觉的人为鉴别,比起医学的专门鉴定,缺乏科学依据的有效性。
老人有亲妹妹等亲属多人,老人自述从来不来往;针对这种自述,公证处有没有向老人亲属调查核实过真实性?有传说老人生病前一直同亲属保持着正常来往,谁家有事大家都会帮忙。摊主和公证处竭力瞒着老人亲属,做公证之举是否合适?
高龄老人由于寂寞,同水果摊主来往比较密切;传说水果摊主照顾了老人10年,这是无稽之谈。老人没生病前,完全有生活自理能力,水果摊主要经营生意和料理家事,哪有闲情去专门照顾老人?
有人说「好人有好报」,水果摊主一家「应邀」占居老人的房屋;得到老人至少40万的存款和首饰,心安理得地每月还花着老人6000元的养老金;这样的「好人」世间也不多见!
独居老人的房产谁说了算?从伦理道德层面,社会应当尽可能维护老人权益不受侵害;要防止老人一时心血来潮,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害。如果本案事先与老人亲属沟通,了解事实真相将会更合理妥当。
老人有没有后悔,笔者认为老人身体迅速恶化,完全失去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本身就已经说明了问题。如果老人真得快乐的话,身体就会变好,而不是变坏。
针对此事件,你认为摊主不贪财,真的是好人吗?
老人赠300万遗产给水果摊主,为什么法院判定遗嘱无效?
老人没有儿女,老人唯一儿子死亡时,没有一个亲戚来帮忙,也没有一个亲戚来安慰老人,是人家水果摊主帮着老人给儿子帮的后事,前几年看老人出的视频,老人一点都不糊涂,只能说老人的亲戚特别冷漠,有见财起意。有时亲戚真不如街坊四邻。
首先,需要更正的是,目前本案仅为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所谓判定遗嘱(注意,实际上是遗赠抚养协议)无效是两个不同概念。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单纯从法定继承角度来讲,老人的家属(尤其是老人的妹妹,作为第二顺位)是可以基于法定继承(由于作为第一顺位的老人的老伴和儿子都已去世)获得老人的遗产的。
但是,本案特殊情况,老人与小游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且双方办理了公证手续。因此,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老人去世后,小游是可以基于遗赠抚养协议协议获得相关财产。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当处理自己的财产或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的伤害,从而保护该公民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不排除老人的家属想通过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而否定遗赠抚养协议的有效性的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百万遗产赠水果摊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百万遗产赠水果摊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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