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扶梯卷人伤者腿保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扶梯卷人伤者腿保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看待女大学生被路边护栏卡卡颈身亡?
谢谢悟空邀请。这个新闻已经不新了,我就不再仔细赘述。大致是优秀硕士女生闻舒满怀孝心,选择距离父母近的城市工作。在武汉汉口一个公交车站候车,天雨,自己踩着行李箱边沿滑倒摔下,猛然卡进站台边防护栏不能动弹,不幸身亡!真是:天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啊!
护栏卡住人致死,应该是阻断了颈动脉血液流通,大脑缺氧无法支配自己手脚动弹而无法自救而死。
曾经看到过一篇文章,是说上吊者能在憋气受不住的时候,能用双臂力量自救吗?多个傻大胆的人请别人看护,自己做了实验,结论是:颈动脉被卡住时,双臂抬不起来(写了三遍,强调没有想像的能轻易自救)!所以有人在床边上、窗台上都吊死了!所以不要以为被护栏卡住了为啥不自己起来!
多个护栏卡死人的案例,说明很多地方街道旁、站台旁这些护栏都值得改进。乐山的公交车站台护栏和城市街道防护栏就很好,竖栏杆略细在下,上面统一安装了一根大的圆润光亮的横栏,就不会卡住人。
希望其他城市可以借鉴一下,尽快改变护栏结构,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另外,护栏卡死人,有没有谁负责呢?
看了这个悲剧,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不会痛心疾首的。路人看到人卡在护栏处袖手旁观,因讹人钱财的事情很多,有的做了好人反而遭讹因付不起索陪甚至自尽,所以,路人的冷漠多少可以理解。但是,我真的不懂为什么城市街区要设置路拦,为了美化城区?为了阻止行人乱窜马路?还是能在供货方得一笔回扣?如果街心标识清新,有无护栏,慼觉问题不大。它起不了多大作用,横跨护栏的人天天都有,老人,小孩,哪个年龄段的都不缺。反而更危险。起不到安全交通的效应。安全靠的是人的自觉,还有惩罚。它不过一个摆设。还得运用经费去养护。不如宽荡荡一条大路叫人心情敞亮。
苹果耗子来回答此问题。
1.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福祸,事件的发生实在偶然。
2.偶然也有其必然性,所谓因果关系,若女大学生不放弃20万年薪的工作就不会回到这个城市,被护栏意外卡死。
3.相应的,若护栏间隙设计的再大一点,或者护栏之间有一条横栏等等,也不可能让女大学生被卡死。
4.护栏作为市政公共设施,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就不应当投入使用,或者应当改变设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消除隐患而未消除,相关市政公共设施管理部门需要承担责任。
5.此事件在全国范围里已经不是个案,还有其他几起护栏卡颈身亡的事件,说明改变护栏设计,消除隐患,收回旧护栏,投入新护栏,迫在眉睫。
6.民生工程,开不得玩笑,改设计换护栏会消耗极大的公共资源,希望市政公共设施管理部门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公用工程软硬件设施管理,避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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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路边护栏卡颈身亡,太痛心了……我看到这个消息后,除了心痛就是愤怒!这绝对是市政管理部门的责任,这在全国又不是个案,为什么没有引起这帮人的重视?这帮人拿着纳税人的钱到底在干什么?这又不是小事情,关乎到人命,人命关天呀,怎么可以将人民的安危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呢?
作为有关部门,这是职责,这是应尽的义务呀。重新设计按装护栏,无论花费多大的成本也要将这事进行到底!再说有的道路真没必要设计护栏,在道路两边这样一设置,本来不宽广的马路更狭窄了,更堵了,更水泄不通了,变成拦路虎了。所以公职人员一定要很有智慧,有才能,才能将整个城市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设计的
井井有条
可怜的女孩,美好的前程才刚刚开启呢,灿烂幸福的生活才开始刚刚向她招手呢,就这样死于非命,香消玉殒……运气实在太不好了,摔一下偏偏摔在护栏中间卡住了,从佛学角度来讲,这难道是冥冥之中的命吗?命运也太捉弄人了,太残酷了,真接受不了,让她的父母亲还怎么活呀……接下来女孩的母亲可以起诉市政部门要求索赔,找一个好的律师,尽量索赔的数额大一点。让这帮市政管理人员长长记性,人命关天,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切记,人命大于天!
这虽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不幸。但反映的却是城市管理设施设计的粗心和失责。
不经意的路边护栏设计缺陷,能卡住人的颈部。而护栏边人头攒动,被卡住颈部虽是小概率事件,却是偶然之中的必然。
类似的生命隐患还出现在其它公共设施设计和管理维护中。例如;
道口红绿信号灯设置不规范;圆灯、箭头灯的交错;延时读秒变色和瞬间闪灯变色;信号灯被行道树枝遮挡:
火车车厢与站台的间距较宽,能掉下或卡住人体:
自动扶梯的设计隐患,冷不防会拖拽、挤压使用者;
城市悬空的广告牌的设计牢固与否和日常安全的细心检查是否定期到位:
高楼玻璃外墙是否定期强制更换,防止老化而松动脱落:
城市的树木是否由于根基松动或不堪重负,一有风吃草动轰然倒下;
街道浸漫雨水时,第一时间是否有人守候或文字提示下水道吸水井口位置。
这些都不是危言耸听,都有血案发生的背景。
“以人为本”是时代的要求,生命安全是人类的最高责任。有关涉事部门,望你们尽心!再尽心!
西安男子酒后在地铁扶梯上摔伤,家属却指责工作人员来的太迟,如何看待此事?
单就新闻事件来说,有些细节还值得推敲。比如地铁方描述“十几秒内乘客将扶梯按停,再十秒后车站工作人员到场”,工作人员到场是在30多秒后,而乘客家属对地铁方反应不及时不满,称“40多秒才到场”。
认真的吗.jpg
先不论10秒差距,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事发后,地铁工作人员有救助的行为且响应在1分钟内,可以说比较及时的;在这一方面,地铁工作人员的行为合情合理。
地铁方确实有义务有责任让乘客免于在乘车或通行过程中受到伤害,但对于乘客醉酒这样并非由地铁方造成的原因出现伤害,成年人应该自己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就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在这个时候履行照看义务),对工作人员伸出的援手应该感谢,而不是趁机拽上一把、无论怎样也得找人分担责任。
伤者妻子声称“我认为电梯应该有人看管”,这是不是有点吹毛求疵了呢?且不说事发时是晚上23点36分,在如今到处都有电梯的情况下,要24小时安排人看着就有点不IQ二十几了吧。
我们倒是应该认为,深夜醉酒独自外出的人更应该有家人朋友看管着。工作人员助人换不回一声感谢也罢,但如果反被捆绑承担责任,这是不是对助人的一种讽刺呢?
我们都希望醉酒摔倒这种伤害可以少一些,每个成年人能首先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也希望在接受了别人的帮助之后质疑的声音能少点,至少柔和一点,毕竟这个社会不能再承受一轮能否出手相助的拷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扶梯卷人伤者腿保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扶梯卷人伤者腿保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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